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
深度关注|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
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,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

中国将开展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 三年后实现突破

发布时间:2016-10-19  来源:新华网-经济参考报  字体大小[ ]

  原标题:中国将开展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

  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日前获悉,我国今年起将在北京等21个省(区、市)开展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。根据农业部印发的《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方案》,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,到2019年底,达成数据共享取得突破,单品种大数据建设取得突破,市场化投资、建设和运营机制取得突破,大数据应用取得突破等四项目标。这其中包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等方式建设大数据,取得实质性进展,形成一批项目成果,探索出有效路径和模式;以及大数据在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加快应用,大数据关键共性技术研发、关联分析和挖掘利用取得积极进展,形成一批创新应用成果。

  方案指出,探索政府和社会主体合作建设农业大数据的有效途径,按照“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、全程合作”的原则,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他社会资金积极投资农业大数据建设。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模式)的制度设计,研究制定服务外包、项目代建的具体措施,以及与之配套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,探索大数据建设运营新模式。

 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司长王小兵此前表示,未来,可以利用好电商平台大数据,调节农产品生产和消费,构建农业大数据体系。记者 林远 北京报道

中国农业新闻网摘编彭启智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(京贸中心)二层15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